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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方严防错捕漏捕

时间:2011-08-29 12:38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7979件1351330人。其中,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20002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7979件1351330人。其中,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20002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一年半来全国侦监工作进行了盘点。

 

逮捕两万余名腐败分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对破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涉及民生、侵害民利的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说,一年半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398件56809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4006件7309人,同比分别上升77.8%和77.6%。

  “同时,严厉打击严重职务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于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监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万春说,一年半以来,全国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0941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514人。

 

不批捕刑案嫌疑人21万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17385人,不捕率为13.86%,比2009年上升2.28个百分点。

  据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减少、两扩大”方针,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立足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数据显示,一年半来,全国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744人,不捕率为16.55%,比2009年上升3.09个百分点;批捕未成年人占批捕总数的比率为7.37%,比2009年下降了0.73个百分点。

 

捕后不诉判无罪率双降


  万春透露,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审查逮捕程序改革防止错捕、漏捕,捕后不起诉、判无罪率均下降,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

  据介绍,一年半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严格证据审查判断,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捕后不起诉、判无罪的比率分别为1.19%、0.008%,比2009年分别下降0.03、0.002个百分点;经复议复核改变原不捕决定的比率为0.18%,与2009年持平。

  此外,最高检还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各地坚持开展逮捕质量剖析评查,积极探索改进工作的措施。广东推行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既有效促进案件质量,又推动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六成立案监督案被判有罪


  自2010年10月立案监督改革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643件24942人,立案后有罪判决率63.92%。

  据介绍,一年多来,各地认真执行最高检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推进侦查监督四项改革为契机,强化和规范了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违法采取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违法行为。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有罪判决率比2009年增加14.62个百分点;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6.5%,比2009年增加0.8个百分点;对公安机关违法立案提出纠正意见8600件1100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355件次;纠正漏捕15947件29339人。

  此外,各地还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的改革精神,积极探索开展了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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