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9月20日举行的全国优秀执行法官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上要求,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王胜俊院长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四位执行系统的优秀法官作了先进事迹报告。他们分别是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马新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冲、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科科长曹林、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员霍文明。他们都来自执行工作第一线,都在岗位上辛勤耕耘了十年以上,并且都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江必新指出,这四位优秀执行法官具有昂扬奋发、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一心为民、服务大局的博大情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崇高品质,勤勉工作、忘我奉献的不凡业绩,是全国法院执行队伍的优秀代表,是3万多名执行干警的光荣和骄傲,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格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江必新指出,总的来说,全国法院执行队伍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具有较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法院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执行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大,压力更大,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具备更加全面的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这些基本素质要求,可以概括为“忠、慎、正、清、勤、勇”六个字。要具备“忠”的品质,做到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法律,忠于执行职守;执行权的行使必须“慎”,要做到“慎思、慎决、慎言、慎行”;“正”就是要伸张正义,处事公正,为人正直,一身正气;“清”主要是生活要清正、德行要清白、司法要清廉、处事要清醒;“勤”就是要勤奋学习,勤勉履责,勤于服务,勤于思考;执行工作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勇”显得格外重要,要勇于克难,勇于担当,勇于维权,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