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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花”法官涉嫌滥用职权被刑拘

时间:2012-04-27 11:2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河南省陕县法院眼花法官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4月25日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1年9月16日凌晨6时许,陕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经三门峡市交警支队现场勘验,认定肇事司机杨新华承担事故全部责
  

     河南省陕县法院“眼花”法官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4月25日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1年9月16日凌晨6时许,陕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经三门峡市交警支队现场勘验,认定肇事司机杨新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水涛作为审判长审理此案时,在被害人家属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对杨新华从轻处罚,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此案经媒体报道后,水涛却以自己“眼睛花、看错了”为由搪塞,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理。

  4月23日,陕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在庭前调解“被害人得到15万元赔偿款”前提下,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新华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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