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一行就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分别走访该市公安局、市高级法院听取意见和建议。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出席座谈。
2009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三年来,该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会签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综合运用抗诉与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加大了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开展了执行监督试点,创新了监督方式,延伸监督效果,同时做好服判息诉和矛盾化解工作。检察机关在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中,启动了社区检察室试点,目前25家社区检察室对全市98家派出所的刑事执法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羁押监管活动和监外执行监督。去年在看守所执法监督中依法对77名危重急症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妥善救治重症疾病被监管人员20人,有效防范和减少了突发危重急症、意外猝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