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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与台湾两岸检察官分享反贪反渎工作经验

时间:2012-06-18 12:0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6月11日至14日,由广东省检察院和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联合举办的2012年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80多位两岸检察人员围绕贪渎案件的查办与合作机制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他指出,近
  

    6月11日至14日,由广东省检察院和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联合举办的“2012年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80多位两岸检察人员围绕“贪渎案件的查办与合作机制”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他指出,近年来,粤台两地检察机关在为两岸同胞谋福祉的共同目标指引下,一直积极探索司法互助工作,特别是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3年来,两地检察机关通过互派人员考察访问、学习研讨活动,加大交流力度,强化协作效能,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效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孙谦,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9名两岸检察人员围绕“缓起诉和量刑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贪渎案件的查办与合作机制”、“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的衔接和派驻检察官制度”、“两岸司法互助的成效与发展趋势”四个议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指出,虽然两岸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但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犯罪、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的使命、愿景是一致的,共同的血脉、相同的文化传统更是双方不断增进互信、扩大合作、加深情谊的基础。在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日益深入、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日益增多的形势下,两岸检察机关深化合作尤为必要和迫切。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颜大和表示,通过“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这一平台,两岸检察机关可以更好地进行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学习,从而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

  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围绕贪渎案件的查办与合作机制,就“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发现难、立案难、调查取证难、处理难和犯罪预防难”的问题,这些问题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对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二是完善法律法规,降低渎职侵权犯罪的入罪门槛,修改有关徇私舞弊罪的规定,增设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同步介入责任事故调查等等。金门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周士榆则针对此议题,以侦办股市秃鹰案件为例,介绍了检察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的合作与冲突,指出检察机关应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的合作。

  在“两岸司法互助的成效与发展趋势”这一议题中,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官王桦、王鸿杰和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检察官王俊力都认为,在《金门协议》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两岸检察机关的司法互助与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虽然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足,但是在共同维护两岸人民福祉的统一目标下,今后两岸检察机关在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方面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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