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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

时间:2012-07-13 12:48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全区公安机关790个执法办案场所将100%实行阳光执法 以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为突破口,用硬件倒逼软件,以软件支持硬件,以场所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为重点,实现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790个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为切
  
全区公安机关790个执法办案场所将100%实行“阳光执法”


  以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为突破口,用硬件倒逼软件,以软件支持硬件,以“场所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为重点,实现“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790个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区执法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推出创新设计100余项,投入3.6亿余元进行执法场所改造


  受地方经济条件制约,新疆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建设曾一度呈现落后状态,因执法场所不规范引发的执法问题时有发生,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于去年3月启动了执法场所功能区规范化集中改建,投入资金3.6亿余元对全区公安系统执法场所进行改造,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推出创新设计100余项,使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发挥了最大的工作效益。他们积极借鉴浙江、山东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实地调研,制定出台《新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新疆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提供方向性指引。

  截至目前,全区具备改造条件的660个执法办案场所和合并设置进行规范化改造的529个 (合并设置后为130个)执法办案场所,已100%完成了改造任务,提前6个月完成了公安部确定的工作目标。“规范的执法办案功能区能够使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充分保障,早一天建成就会早一天受益。为了建成高标准的执法办案功能区,克服再多困难也是值得的。”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朱昌杰说。

 

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划一,细微之处体现人性化执法


  为了执法安全需要,早在2011年年初,新疆各地州公安机关已陆续展开对执法场所的改造。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要求,各县级公安机关集中设立办案中心,基层所队执法场所分别设置接待区、办案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其中,办案区域被独立出来,内设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缉毒检查室、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案件分析室、物证保管室等功能室,并安装有应急报警装置,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规定进行标准化设置。“在功能区改造过程中,各地州公安机关结合各自实际,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杜新涛说。

  近日,记者走进库尔勒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在这里,民警办案区、群众等候服务区及民警生活区清晰分开,门禁系统、辨认玻璃、规范化讯问桌椅和监控系统一应俱全。今年以来,库尔勒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10批次、1.8万余人参观派出所标准化功能区建设。群众亲身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人性化执法服务后称赞:“现在到公安机关办事,真是既舒心又便捷。”“抓好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是促进民警执法意识养成和行为规范的关键点,也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库尔勒市公安局局长闫枫说。

  在功能区建设中,库尔勒市公安局注重从保证安全规范和人性化服务出发,对能想到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精雕细琢。在对办案区的约束椅、卫生间门锁以及墙体拐角的细节设计上,格外注重确保涉案人员的安全;在询问室、报警接待室的格局设计上,努力从每个细小之处体现人性化执法……这些细节上的精益求精,不仅提升了场所建设的质量,也促使广大民警从细微之处养成了规范执法、安全执法的意识和习惯。

 

加强“软件”建设,近七成少数民族民警接受执法培训


  今年新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加强民警执法素养和能力等软件建设,他们将用1至3年的时间,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对少数民族基层民警的法律知识大培训活动,一系列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及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成为民警培训必备的执法“白皮书”。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陈壮为介绍说:“这次大培训,根据岗位职责需要因人而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中少数民族民警培训是我区第一次大规模从培训教材到授课均使用维吾尔语。”

  据了解,今年5月至6月底,喀什、和田、阿克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机关纷纷开展了少数民族民警执法大培训,通过等级考试,倒逼民警提高执法能力,建立常态化的学法用法机制,形成经常化的学法氛围。目前共培训少数民族民警6000余名,参训率达67.3%。

  与此同时,各地州公安机关还利用东部地区对新疆公安机关的对口支援,通过结对子、派员挂职、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交流,学习借鉴东部地区的先进经验。

  “执法场所改建仅仅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只有各项软件建设同步跟进,前置办案‘质检’关口,保证执法‘产品’质量,才能推动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此,我们充实完善了专兼职法制员队伍,要求各地州县(市)局必须向各派出所派驻专职法制员,各县(市)局必须指定兼职法制员,同时强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陈壮为说。

  据了解,新疆公安机关目前共有专兼职法制员1915名,其中专职法制员574名。自去年开始,新疆公安厅坚持强制入轨原则,在全区公安机关启用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全面实行网上执法办案,所有执法办案单位一律实行“案件网上受理、审核网上流转、文书网上生成、质量网上把关、监督网上进行”的工作机制,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将100%实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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