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8月23日电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2日在长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2012年7月6日,经吉林省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正式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这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成立的省级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局。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处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方面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如何开展与反工作?”8月22日,在吉林省检察院召开的关于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25家媒体的记者争先恐后地就关心的问题向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起祥提问。
韩起祥介绍,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是深化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职务犯罪预防局成立后,有利于检察机关对预防工作定性、定位、定责、定向,有利于进一步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对于民营企业,我们将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法制教育、协助建章立制、查找管理漏洞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