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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 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启动

时间:2012-12-04 12:0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北京12月3日电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在京宣布,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启动。活动从12月3日始至12月25日结束。参与活动的网站有普法网
  

   北京12月3日电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在京宣布,“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启动。活动从12月3日始至12月25日结束。参与活动的网站有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共百家网站。光明网也参加此活动。

    据介绍,日前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对参与竞赛活动做出认真安排。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要在鼓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确保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积极参加竞赛。要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专院校学生、农村基层干部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积极参加竞赛。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学法用法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认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舆论环境。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活动并讲话。他指出,明天是今年的“12路4”全国法制宣传日,一系列大规模、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展开,今天启动的“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希望通过这次活动的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质,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习惯,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通过这次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行业、各有关方面加大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普及法律知识的力度,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通过这次活动,推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秉持社会责任,更加积极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网上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为开展好2012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国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张苏军要求,首先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其次,要广泛动员,扩大覆盖面。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既便捷又高效,是充分体现方便学习者,提高学习效果的好方式。此外,要做好工作,注重实效。参加这次活动的百余家互联网媒体,要通过这次活动,推动互联网法制频道、页面、专栏和专题建设,进一步办好普法网站,加强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商业网站法治频道和栏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李伍峰出席活动并讲话。他要求,首先,要把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与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各网站要把“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竞赛活动每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进一步掀起网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热潮,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网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其次,要不断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此外,要切实推动网站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网站和网民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各网站要以此次“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为契机,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办网,引导网民依法文明上网,不断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上良好信息传播秩序,推动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据主办方负责人介绍,此次竞赛规则是,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竞赛系统按照参赛者成绩由高到低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答卷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此外,竞赛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成绩和排名情况进行抽奖,产生各奖项获得者。

    据悉,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光明网或者参加活动的百家网站中的任何一家网站,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就读学校、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即可参加竞赛。

    参加竞赛的网友点击“在线参加竞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2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三个或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答案是正确的。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提交”按钮,提交答卷。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答卷提交时间将记录在系统中,确定最后排名时参考。

    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300名。竞赛活动结束后,以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竞赛活动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根据各部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得者。主办方将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此次活动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法制日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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