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亮和周玲本是一对恋人,且已到谈婚论嫁阶段。 2008年的一天,两人因琐事争吵,当晚金亮在网吧找到了女友周玲,希望求得其原谅。周玲却当场提出了分手,就在两人争执过程中,周玲的手机短信响起,金亮怀疑周玲有了新男友,要求查看手机短信。结果周玲却说,“我就是有了新男友也不关你的事。”此话当即激怒了金亮,他一记耳光扇过去,造成周玲左耳膜外伤性穿孔,经鉴定构成轻伤。
本案是一起因感情纠葛而引发的伤害案,被告人金亮和父亲从外地来沪,一起以烧开水为生,家境并不好。在送达起诉书过程中,被告人金亮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了各项损失2万元。金亮请求法庭从轻处理。特别是此案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是恋人之间因感情争执而引发的矛盾。被告人金亮系一时激愤而失手打伤了被害人周玲,主观恶性较小;从事后表现来看,被告人金亮真诚悔改,主动道歉,在并不宽裕的家境下,仍积极赔偿了周玲损失。
考虑到这些因素,法官提出了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审理的初步意见,并得到批准。金亮也被摘掉了“罪犯”的标签。
【调解处方】
刑事和解的新尝试
本案结于2009年初,是全市首例试行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后,由公诉机关作出撤诉处理的故意伤害案。法官在高度紧张的审判工作中,花费大量时间处理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为的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被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保护价值平衡的一种探索。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