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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落实审议意见 研究毒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时间:2013-01-05 11:35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研究关于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2年6月,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研究关于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正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审议意见提出,加快制定新型合成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充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法律规定,完善对患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和孕期、哺乳期吸毒人员收押方法,研究针对网络毒品交易等新型涉毒案件的处理方法,参照“醉驾罪”增设“毒驾罪”等。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针对近年来通过互联网进行毒品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所增加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正在研究此类新型涉毒案件的办理意见。针对吸毒驾驶危害公众安全日趋严重的问题,公安部在2012年9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通过“申领限制”及“注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予以严格管制。

  全国有680个强制隔离戒毒所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目前,全国680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中的580多个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医护人员4000多名。

  审议意见提出,充实强制隔离戒毒医疗力量,加强场所建设,扩大收戒规模,实施分类管理;探索戒毒康复管理新模式,提高戒毒康复水平,完善各项帮扶机制;发挥我国传统中医药优势,设立研发治疗毒品成瘾药物重大专项,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等。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公安部、司法部会同卫生部全面加强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医疗和康复工作,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戒毒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矫治治疗和关怀救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禁毒办大力推广贵州省以就业安置为核心的“阳光工程”建设经验,积极探索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公益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戒毒康复场所安置等方式,千方百计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工作。民政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戒毒人员、康复人员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卫生部制定完善了戒毒医疗管理有关政策和诊疗原则,逐步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

  公安部的报告表示,下一步,国家禁毒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包括戒毒康复人员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全面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公安部、司法部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对戒毒康复工作的政策扶持和督导力度,鼓励企业参与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推出技能培训、生活救助等关爱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措施,加快建设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场所,进一步增强挽救吸毒人员能力;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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