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0 年 6 月一中院推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以来,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1481 件,在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方面初见成效。主要做法有:一是整合审判资源。依托该审判模式,将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一个诉讼系属中完成,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质效。同时,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案件执法的统一性。二是规范审判程序。通过规范“三审合一”机制审判权的运行,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通过组建跨庭审联会,针对刑民、民行衔接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充分研讨,有效发挥集思广益、咨询协调的作用。三是完善配套机制。组织资深刑事、行政法官对“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承办法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承办法官对刑事、行政案件庭审驾驭和法律适用的能力。加强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等行政部门,以及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大力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的道德观念,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