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法院青东法庭对2012年审理的赡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少。2012年全庭共受理赡养案件8件,占全庭全部收案的0.8%。二是撤诉或调解结案率高。8件案件中撤诉结案4件,调解结案2件,调撤率为75%。三是原告为高龄老人的多。8件案件中,有7件案件原告的年龄均超过80岁,有的达到了90岁。四是原告诉讼请求内容相同。8件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均为要求子女承担医疗费。
针对上述特点,青东法庭作出如下对策和建议:一是对赡养案件以调解为主,力争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尽可能穷尽各种方法,借用各种可利用的外力,做当事人的疏导工作,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力争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这类案件,尽可能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当事人家里进行巡回审判。这样既可以让子女了解父母的生活现状,使其触景生情,自我反思,又可以借助当事人的至亲、邻里关系、村委会干部等力量,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还可以取得树立典型、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倡导全社会尊重、关爱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基层组织、街坊邻里都更应给予关心和帮助,使老年人能愉快地过好每一天。四是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农村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由于年龄较大,各种疾病时不时发生,且医疗费用大,但老年人的退休金有限,致使老年人负担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还需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直至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