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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召开上海法院2013年一季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例会

时间:2013-04-09 13:2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4月7日,上海高院召开上海法院2013年一季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例会,传达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高院陈立斌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一中院、二中院、浦东、黄浦、杨浦、普陀、徐汇、闵行法院分管院长、知
  

        4月7日,上海高院召开上海法院2013年一季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例会,传达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高院陈立斌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一中院、二中院、浦东、黄浦、杨浦、普陀、徐汇、闵行法院分管院长、知识产权庭庭长、法宣人员以及高院刑二庭、法宣处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朱丹庭长传达了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重要批示以及最高法院奚晓明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法院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高院民三庭、法宣处分别通报、部署今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计划及具体安排。
  高院陈立斌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各法院要认真传达贯彻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与上海的国际国内地位相适应,从上海实际出发,契合上海的发展需要,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和国际文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精品战略。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抓好对健全法律规则有促进作用、对法律适用有指导作用、对社会生活有规范引领作用以及对提升司法权威有正面引导作用的案件的精心审理,并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在审判指导、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审判延伸工作。各院要根据本区特色,能动司法,抓好调研成果的及时转化运用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大要案、敏感案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要继续坚持大要案专报制度,注重凝聚集体智慧,加强对最高院指定管辖案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的研判指导。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知识产权案件国际关注度高,且较为适宜进行宣传,在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宣传的同时,也要切实抓好常态宣传工作。既要积极发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等自媒体的宣传作用,又要努力借力外部媒体开展有专业特色的报道,正面宣传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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