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徐汇法院与上海师范大学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丛玉豪、研究生处处长俞钢、法政学院院长商红日、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胡志民、法政学院法律系支部书记环建芬、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夏邦,与徐汇法院党组成员、兼职导师代表一同参加了仪式。首先由徐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与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丛玉豪为“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崔剑平副院长与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俞钢签订合作协议。随后,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胡志民宣读兼职导师名单。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商红日向兼职导师代表颁发证书。最后,丛玉豪副校长与郭伟清院长分别讲话,丛校长详细介绍了该校的基本情况,希望借此平台培养更多的高水平法学院应用型人才。郭院长结合此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对我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一线培养”,二是“双向沟通”,三是“多方合力”,同时希望双方保持良性互动,共同为提升专业实践项目质量、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推进校院合作交流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