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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铁中院四项举措应对刑诉法新变化

时间:2013-06-07 11:1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近期,上铁中院在前期研讨学习和总结审判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四项新举措应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新变化。一是把握重点,分类分层整理。将新刑诉法及其解释与旧法进行对照解读,整理出相同点、增加点、删减点;同时按照审前、庭审、判决三个刑事审判的重要环节,把
  

        近期,上铁中院在前期研讨学习和总结审判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四项新举措应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新变化。一是把握重点,分类分层整理。将新刑诉法及其解释与旧法进行对照解读,整理出相同点、增加点、删减点;同时按照审前、庭审、判决三个刑事审判的重要环节,把握送达起诉书副本、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文书制作几个重点阶段的变化内容。二是关注细节,抓紧抓实抓好。新刑诉法解释中法庭纪律的内容有了新的变化、告知回避权的对象有了新的增加、庭审笔录应当交由辩护人阅看并签名、案件受理审查期限应计入审限等,要求审判人员必须关注上述细节内容,确保法律的准确实施。三是开拓创新,修订规范文书。新刑诉法及其解释实施后,原有的刑事庭审操作规范以及部分文书已不能继续按照原要求和样式使用,在高院下发正式操作规则及规范性文书前,先行修改补充庭审操作规范、修订相关文书,便于审判人员统一规范使用。四是整理成文,服务指导基层。在充分征求各基层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刑事审判各环节在执行新刑诉法及其解释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更好地服务基层,确保铁路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做到程序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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