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季度,上铁法院以夯实基础管理,优化机制运作为抓手,采取四方面措施着力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效率效果较好,同期平均审限天数为13.48天,环比第一季度下降6.65天。主要做法:一是强化流程管理,严格把控审判各环节的工作周期。通过梳理分析,查找工作流程中影响审判效率的薄弱环节,以此为依据修订完善《刑事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明确从收案送达、排期开庭到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合理工作周期,便于审判人员规范操作与庭长监督把控。二是细化新刑诉法相关程序规定,切实发挥案件合理分流、简案快办的效能。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及时制定“简易程序”、“庭前会议”等项机制的细化操作规范,实现公诉案件合理分流,庭前会议有序高效,简易程序开庭集中。三是发挥重点案件研讨把关机制对审判效率的推动作用。对于疑难、复杂及涉及铁路运输安全、铁路企业管理等重点案件,及时纳入案件研讨把关程序,由承办法官分析梳理问题,通过合议庭研讨,院、庭领导按层级把关等方式尽早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及审判预案,有效确保审判质量并缩短了办案周期。四是健全完善庭长检查督促制度,实现全程监控、提示在前。庭长对在审案件做到全程关注,掌握审判动态,对未按规定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案件庭长须提示检查,并及时指导解决问题,督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