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2019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按照市委、最高检部署要求,对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对照、再落实,紧密联系上海实际,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想新招、出实招,让检察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努力为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检察机关去年6月出台了《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聚焦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生活四个指数,提出20项举措,着力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检察保障。此次开展的2019检察专项行动,对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进行再细化,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即:重大涉企案件专项督办、未进入检察环节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专项监督、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司法需求专项保障服务、检察公共服务,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深化自贸区检察、金融检察、长三角检察协同等工作。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要聚焦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精细服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实实在在提升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感受度、满意度。要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依托各种平台和力量,积极拓宽和畅通企业诉求表达及法律服务渠道,健全完善反馈机制。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实施,体现全市检察机关“一盘棋”,各级院结合市情、区情、院情,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把手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强化工作联动。要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真正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