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司改办胡仕浩主任带队来上海一中院调研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相关工作。上海高院盛勇强副院长,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副院长、刘力副院长及相关法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会上,上海高院汇报了上海法院关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调整、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和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上海一中院汇报了承接的最高法院2018-2019年度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商事调解司法确认问题研究》的课题结项、成果转化等内容。汤黎明副院长汇报了上海一中院在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应优化建议。黄祥青院长重点介绍了上海一中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所秉持的理念原则和思路做法。盛勇强副院长对胡仕浩主任的莅临指导表示感谢,并结合上海法院实践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深化员额制改革,探索根据审判工作需求对员额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构建法官助理长效培养机制,探索以案件量为基础对法官与法官助理的配备比例进行优化。三是健全司法行政队伍的梯队建设,畅通完善司法行政人才培养机制。四是优化法院与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法官遴选、晋升与惩戒方面的职能衔接。五是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契合的配套机制建设,确保审判权的合法有序运行。胡仕浩主任对上海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上海一中院的课题调研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以课题研究为契机积极推动商事调解司法确认的改革试点工作。他指出,当前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希望上海法院继续发挥改革的带头羊、领头雁作用,通过试点探索和机制创新切实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