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虚增债务,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打砸家中物品,采用喷漆、堵锁眼、泼洒屎尿等手段威胁、恐吓、滋扰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一人被逼自杀。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姚晨昊等11人“套路贷”涉黑案,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姚晨昊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陈展有期徒刑十九年,均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2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二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姚晨昊、陈展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中心挂牌成立“聚鼎金融”公司,对外出借高利息贷款,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姚晨昊、陈展纠集无业人员朱某等6人及负责中介的吴某、岳某加入公司的活动。由姚晨昊妻子朱某提供放贷资金。姚晨昊、陈展为成员安排住宿,发放工资。在违法犯罪活动时购买作案工具、提供专用车辆、给予好处费、带领吃喝玩乐。该组织人数较多、人员较为稳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姚晨昊、陈展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采用“空放”的借贷模式,提前扣除“家访费”“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借款人实际所得借款均远低于借款数额,但扣除的额外费用仍以本金的形式计算在后期还款的本息中,以此虚增债务,同时让借款人手持借款合同进行拍照,通过以“行业惯例”“只要按期还款就没事”等口头约定,诱骗借款人签订至少两倍借款数额的借条,并于后期肆意找借口认定借款人违约而向其索要虚增债务。以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打砸借款人家中物品,随意进入借款人家中,采用喷漆、喷写侮辱性语言、堵锁眼、泼洒屎尿、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威胁、恐吓、滋扰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借款人曹某母亲宋某不堪被姚晨昊、陈展等人滋扰威逼,投湖自尽。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姚晨昊、陈展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害人多达23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法院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