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法治网
“以前我们学校门口的食品小摊贩加工设施简陋,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料质量也无保证,严重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虽然学校门口贴有禁止摆摊的告示,但屡禁不止,学校也没有办法,很头疼!现在门口这些小商贩终于不见了,这件事检察院公益诉讼做得好!”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林口县第二中学校长感慨的说道。 2018年12月,针对林口县第二中学校园周边道路存在食品摊贩不规范经营的行为,黑龙江省林口县检察院向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禁止食品摊贩在校园门口道路两侧两百米范围内进行经营,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2019年5月23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林口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县第二中学,对学生放学时段校园周边是否仍存在食品摊贩做了回访。回访中发现,校园周边已无食品摊贩。 据周边小区居民介绍,去年冬天以来,城市执法局加大了对食品摊贩的清理处罚力度,学校门口摆摊卖小吃的现象早就不见了。 林口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发挥诉前程序作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回头看”的模式,及时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确保公共利益及时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