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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判流程管理中法官审判权的保护

时间:2011-05-12 10:41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目前在我国的审判活动中,由于长期的行政化领导和集权化管理,过分注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而忽视了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普遍存在法官的审判权不能正确行使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法官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长期来案件由副庭长、
  

    审判流程管理中如何维护法官业务的专业化呢?我国的法官长期来担负着审判活动中过多的辅助性工作,造成审判队伍人才的浪费,同时严重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减少法官的辅助性工作,使之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庭审和裁判工作就成为必要。在审判流程中,辅助性的工作分化到下面几个环节完成,保障了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时间与精力,达到提高法官行使审判权效率的目的:

    一、立案庭服务职能的启动。审判流程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建立“大立案”结构,立案庭由原来的“挂号室”成审判业务中重要的业务庭、管理庭、服务庭,由立案庭担负起审判活动中的大量的辅助性工作,如诉讼费的预收和结算、受理通知、应诉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以及每月的数据报表,并由书记员负责起文书的印发,卷宗的装订、案件报结,由内勤人员负责卷宗的归档。最大程度上减少法官在审判活动的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审判或业务学习,从而提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公正。

    二、监测室审查职能的发挥。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为保证审判质量,及时发现错误,惯例性地在法官中间开展卷宗的自查、互查,或由庭长、院长抽查,或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专项复查。有限时间内的复查或抽查不仅效果不尽如人意,同时卷宗复查活动势必加重法官的负担,对审判活动在时间和人力上造成严重影响 .在审判流程管理中,由专一的质量监测部门对全院各类案件进行监测,既是案件质量的把关,也减轻了法官的负担,使法官的工作更专业化、有效性,切实为法官从事有效的审判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案件查询服务的完善。审判是法院的独立活动,同时法律限度内的最大“公开化、透明化”也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审判活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避免法官过多的直接接触当事人,使非公正因素影响案件处理,审判流程管理为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查询和咨询服务,与案件审理无关的事务由查询系统来完成,同时在立案庭设立法律服务窗口,解决来访群众实际困难,避免正常的审判工作受到干扰,为法官行使审判权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庭审和裁判工作,这也是我们 缩短办案周期、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和解决案件久办不结的最有效的途径。

    如何在审判流程中更有力地保护法官审判权利的行使?笔者认为从下面几点努力:

    一、统一认识,协调部门的配合。审判流程管理涉及审判活动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结案、一直到归档的全过程,是与法院所有业务部门相关联的管理模式。任何一个环节的断层都将造成整体管理的中断。在处理法官与业务庭、庭长、院长关系上,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尊重法官权利,服从审判需要,严格按规章办事,步调一致,才能把审判流程管理对法官审判权的保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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