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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时间:2011-05-12 10:41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分刑事和民事 刑事 :(1)案件的来源不同 一审是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 或 自诉 人提起自诉。 二审 是一审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对象不同 一审针对起诉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
  

  (4)审理期限和方式不一样. 第一审案件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审理的期限:一审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期限为,对判决不服的为三个月,对裁定不服的为30 天.

  (5)裁判的效力不一样.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定和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不能提出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告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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