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下旬,小廖从广东给我打来电话。他告诉我说,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去看现场了。一、二审时,中院和高院的法官都没有去现场看过。现已看过了现场,估计案件也快出结果了。
廖思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刺死了二人,致三人重伤,二人轻伤。受害人一方长期以强为势,在忍无可忍之下,廖思其终于拔刀相向,造成了这起血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道路纠纷引起的惨案,我收到小廖寄来的相关材料后,写了一篇博客文章《他犯了死罪,但不应判死:能否刀下留人?》。后来,我将这个案例发给了媒体,《农民日报》以《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为题,在法制版头条作了报道。
现我手中除了杨佳死刑复核案外,还有一起因同居而杀人被判死刑的复核案。
今天,我终于再次打通了刑五庭的电话。工作人员说,递交的相关委托手续已收到了。我提出要约见法官,工作人员称,法官会与我联系,并要我留下了手机号码。
杨佳一案的法律意见书,我已经用特快专递寄出。明天,我会与助手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通过“上访”途径约见法官,当面陈述我对杨佳故意杀人案的看法。
这将是我第二次去最高人民法院做“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