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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

时间:2011-05-11 12:4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9日
  
  •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 【颁布单位】
  • 【发文字号】
  • 【颁布时间】2005年12月29日
  • 【生效时间】2005年12月29日
  • 【全  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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