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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_法律快车

时间:2011-05-11 12:4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25日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
  • 【颁布单位】
  • 【发文字号】
  • 【颁布时间】1999年12月25日
  • 【生效时间】1999年12月25日
  • 【全  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九、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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