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5、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 不满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严重困难的。
36、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敲诈勒索数额不满3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一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或者一次向3人以上敲诈勒索的;
(2)对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敲诈勒索的;
(3)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7、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8、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随意殴打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
(1)致人轻伤的;
(2)多次殴打他人或者殴打多人的;
(3)聚众、持械殴打他人的;
(4)殴打老人、孕妇、未成年人、残疾人的;
(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
(6)引发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7)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
(1)致人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的;
(2)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多人的;
(3)聚众、持械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
(4)追逐、拦截、辱骂老人、孕妇、未成年人、残疾人的;
(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
(6)引发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7)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si财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致人轻微伤的;
(2)多次或者针对多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si财物,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老人、孕妇、未成年人、残疾人财物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si财物,数s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
(5)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6)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39、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窝藏、包庇杀人、抢劫、强j、绑架、爆炸、贩d、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且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2)窝藏、包庇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
(3)窝藏、包庇犯罪分子3人或者3次以上的;
(4)窝藏犯罪分子6个月以上,或者窝藏、包庇行为致使犯罪分子负案在逃6个月以上的。
40、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其所对应的盗窃、抢夺、诈骗等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为标准。
买脏自用的,以2万元为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
41、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卖血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组织卖血三次以上的;
(2)非法组织卖血五人次以上的;
(3)非法获利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
42、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卖yin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威胁手段协助组织他人卖yin,造成被组织者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协助组织未成年人卖yin的;
(3)协助组织明知是有性病的人、孕妇卖yin的;
(4)造成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的;
(5)协助组织他人卖yin10人次以上的;
(6)多次协助组织卖yin的;
(7)协助组织卖yin中兼有多种协助行为的。
43、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yin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in3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yin的;
(3) 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患有性病的人、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卖yin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in的;
(5)因卖yin、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in被行政处罚,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in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in10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yin3人次以上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性病的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卖yin3人次以上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卖yin3人次以上的;
(5)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yin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境外人员到境内卖yin的。
44、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yin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出版音像制品100张(盒)以上,或者书刊200册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5、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yin秽物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向他人传播yin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300人次以上的;
(2)因传播yin秽物品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仍向他人传播yin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6、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组织播放yin秽音像制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组织播放yin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15场次以上的;
(2)因组织播放yin秽电影、录像等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仍组织播放yin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