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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4•14”重大火灾事故4名责任人获刑

时间:2014-11-03 10:4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记者今日获悉,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的湖北襄阳414重大火灾事故4名责任人渎职犯罪案件有果。经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樊城区法院近日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3年3个月至4年不等刑罚。 2013年4月14日6时许,位于襄阳市的一景城市花园酒店二层迅驰星空网络会
  

 记者今日获悉,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的湖北襄阳“4•14”重大火灾事故4名责任人渎职犯罪案件有果。经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樊城区法院近日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3年3个月至4年不等刑罚。

  2013年4月14日6时许,位于襄阳市的一景城市花园酒店二层迅驰星空网络会所发生火灾,导致酒店整栋建筑二层以上大部分过火或过烟,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樊城区检察院对涉嫌渎职犯罪的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严宏文,男,46岁,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违规决定为迅驰网吧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雷学谱,男,50岁,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襄阳市樊城区城管局中原中队队长,对迅驰网吧违章行为未予依职权查处,甚至不让查处,致使迅驰网吧正常开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凌云,男,36岁,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襄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大队队长,违规为迅驰网吧办理了营业场所变更和《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对迅驰网吧违规行为也未予以处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范宏跃,男,55岁,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襄阳市文化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对迅驰网吧超时经营问题未予以监管和查处,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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