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白硕)记者从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03件4907人;提起公诉3685件6341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9件314人,已起诉21件292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208人,不起诉53人,努力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186件。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3974名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检察监督,对33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并进行跟踪帮教。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02件155人,大要案比例70%;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9件6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8人、国企供销领域12人、教育系统5人、侵犯农民利益的85人;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涉及司法领域15人,行政执法领域的11人。
为保护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各类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涉农犯罪655件103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86件193人;提起公诉1279件2049人;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近500万元,为农民挽回损失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