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热点新闻 >

金融刑事司法应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金融活动日益成为专门化、专业化的业务活动,而金融犯罪作为发生于金融活动领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其专业化、智能化、技术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显现,迫切要求司法机关建立高效专业的工作体制予以应对。近
    二要建立工作资源共享机制。由于分工不同,三机关掌握的金融犯罪案件信息存在一定差异。公安机关作为刑事追诉的第一道环节,面临大量金融违法和金融犯罪案件,其掌握的资料最为丰富,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可能也最直接和突出;检察机关注重从法律监督机关的角度,分析金融犯罪案件罪与非罪、诉与不诉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做法等问题;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专注于金融犯罪案件的证据把握和法律适用。三机关应当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形成资源共享机制的常态化。

  三要建立重要课题共同调研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者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金融犯罪问题,三机关可以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课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四要建立三机关共同实行的金融犯罪信息发布机制。目前实行的审判白皮书机制,即每年向社会发布审判工作包括金融审判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审判白皮书可以通过整合案件资源,揭示频发多发的矛盾纠纷根源,为公众提供防范市场风险的有效预警,为政府、企业等组织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引等。笔者建议,应进一步扩大审判白皮书的适用范围和发布机关,探索由公检法三机关每年共同发布金融犯罪案件白皮书,有利于集中全面地总结金融刑事司法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也可供三机关及相关金融主管业务单位参考借鉴,对外宣传教育的力度显然也要远远超出仅由单一司法机关发布。(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