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热点新闻 >

男子冒充教育局长行骗4万元 法院判三缓五年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谎称自己要当教育局长,许诺让受害人当校长,骗得近4万元,近日,广元市元坝区法院开庭审理诈骗累犯邓某。 我马上要到元坝区教育局任局长了,到时候将你调去当小学校长。2009年8月,被告人邓某通过短信告诉受害人阳
    谎称自己要当教育局长,许诺让受害人当校长,骗得近4万元,近日,广元市元坝区法院开庭审理诈骗累犯邓某。

  “我马上要到元坝区教育局任局长了,到时候将你调去当小学校长。”2009年8月,被告人邓某通过短信告诉受害人阳某。原来,邓某于2009年7月就开始谋划对元坝区文村乡教师阳某实施诈骗。8月,邓某用他人身份证在元坝区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一张储蓄卡,又利用在广元办理的手机卡多次向受害人阳某发送短信息,谎称自己是广元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马上要到元坝区教育局任局长,并许诺将其调到柏林沟小学任校长。不仅如此,他还谎称自己已离婚,要与阳某结婚。通过一系列的谎言,邓某骗得阳某的信任,阳某先后往邓某的储蓄卡中打款37800元。在发觉情况不妙后,阳某于2010年8月13日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欺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邓某有主动坦白的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本报记者李淼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