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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法院审理“地下警队”案 38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在蒲城县大剧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国栋、乔玮等38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本案中被告人作案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平
    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在蒲城县大剧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国栋、乔玮等38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本案中被告人作案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平日里插手的领域非常广泛,小到邻里纠纷、两口子闹离婚、车辆剐蹭,大到替人暴力索债、报复行凶、干扰村官选举、扰乱建筑工地、解决口角冲突,作案地点几乎覆盖蒲城县各个乡镇及大街小巷。寻衅滋事52起,非法拘禁他人1起,故意伤害他人1起,毁坏财物价值24000余元,收取"非法出警费"36700元。

 

  经过三天的法庭调查,公诉人、审判人员、辩护人分别对38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刘国栋、乔玮等38人也分别就自己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价格鉴定结论书、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和其他证据材料。

 

  庭审结束后,蒲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合议庭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对38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作出9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罪判决。

 

  作者单位: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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