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热点新闻 >

青浦法院刑庭“五心”工作机制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时间:2013-04-09 13:22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2013年《刑事诉讼法》以特别程序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青浦法院刑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逐步建立了五心工作机制:一是审前程序要用心。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应为其提供
  

        2013年《刑事诉讼法》以特别程序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青浦法院刑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逐步建立了“五心”工作机制:一是审前程序要“用心”。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应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在取得其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心理测评;二是开庭审理有“爱心”。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亲属到场,与公诉人、辩护人、法官共同参与法庭教育;三是社区矫正须“耐心”。对于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务必耐心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将其安排在监护人所在地进行社区矫正,并可以协助制定帮教措施;四是封存记录得“留心”。发现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封存相关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五是社区回访见“恒心”。适时走访被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等未成年罪犯及家庭,了解未成年罪犯的管理和教育情况,引导未成年罪犯的家庭承担管教责任,为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创造良好环境。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