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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凸显 宝山法院呼吁管理漏洞亟需重视

时间:2013-04-09 13:2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凸显 宝山法院呼吁管理漏洞亟需重视 近年来,公共教育机构逐渐被视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一些大学的校园、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免费向普通市民开放,而在校园内发生的校外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使得这些资源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了一定程
  

 

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凸显
宝山法院呼吁管理漏洞亟需重视
 
近年来,公共教育机构逐渐被视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一些大学的校园、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免费向普通市民开放,而在校园内发生的校外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使得这些资源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了一定程度的责任风险,也凸显了校园管理者在校园安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缺失。以宝山法院为例,自2008年以来共受理此类案件共49件,其中健康权纠纷34件,教育机构责任纠纷13件,生命权纠纷2件。
    一、存在问题
1、校园安全设施不完备。校园面积大、设施使用频率高,加之资金紧张年久失修等原因,导致校园内存在设施安全缺失或损坏的状况,达不到保障人身安全的效果,尤其是在夜晚、雨雪天气更易发生伤亡事件。
2、校园进出关卡核查不严。一些校园内,门卫安保形同虚设,进入校园的孩童无人看管、个体摊贩无证经营、社会车辆违规行驶或占道停车,在人口密度较大的校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3、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许多学校未开设意外事故救护、逃生等课程,对校园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亦未设置醒目的提示牌,未及时告知和提醒校内外人员注意安全。
二、对策建议
    1、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及时检修与维护。加大资金与人员的投入,消除校园内存在的设施安全隐患,如河边、湖边、天台等处增设防护栏杆,通行道路增设照明设备,并作出醒目的指示标志。在夜间或雨雪等恶劣天气下安排巡逻人员进行校园安全排查。
    2、加强对进出校园人员的身份核查与登记。对入校人员的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对进校目的、停留时间进行必要的询问和登记,禁止社会大型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3、强化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与宣传动员。增设安全防护、救助课程,开展突发事件模拟演练,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隐患提醒,引导校内外人员正确使用校园设施,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发生在校园内的意外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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