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审判之后的社会责任。怎样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报告涉诉民意,把脉社会风险,支招管理创新,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力?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将其作为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在发送的众多司法建议中,既有“一案一议”、“对症下药”,也着眼于某一时期、某类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登高望远”,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2012年,浦东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56份、审判白皮书4份。到目前,已有31份司法建议被受文单位采纳,反馈率为55.36%。今年前3个月,已发出15份司法建议,1份审判白皮书,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灵敏的“预警机”
法院,不仅是解决争议的地方,一份恰当的司法建议,能帮助社会有关部门改进管理措施。
9名未成年人因为一言不合,打起了“群架”。其中8人都是在上海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经法院调解,9名被告人的家属共同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取得相互谅解。法庭判决8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尽管刑事审判告一段落,但笼罩在8个孩子头上的阴霾还未散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32条明确规定,“凡触犯国家宪法和刑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生,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此次打架事件,8个孩子一旦走出了法庭,最直接面临的就是被开除学籍的状况。
浦东法院发现,关于开除学籍的规定有不尽合理之处。由于未成年人普遍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缺少社会经验、认知程度低、自控能力差等特点,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基本政策。法官认为,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教育机构都应当承担起教育挽救的责任,为罪错未成年人创造再社会化和接受再教育的机会,促使他们在教育中成长改造,真正实现恢复性司法的良好效果。于是,浦东法院向上海市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该司法建议发出后,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专门发函至法院,表示将根据法院的建议,对上述第32条做适当修改,同时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随意开除学生现象。通过预防性的司法建议,学生正当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这只是法院与政府部门良性沟通的一个例子。从2007年起,浦东法院行政庭每年编制司法审查白皮书,指出政府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尚需引起重视和改进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受到浦东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此外,金融庭制作金融审判白皮书,民一庭撰写的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和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均凸显了司法促进创新社会管理的效果。
■辛勤的“啄木鸟”
民为国之根本。在维护公共利益、实践司法为民的过程中,司法建议成为浦东法官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之一。
11岁的小祺跟妈妈乘坐自动扶梯到浦东八佰伴商场10楼的电影院看电影,由于观影心切,小祺蹦蹦跳跳跑在前头,把妈妈落在了后面。当乘自动扶梯至四楼时,小祺趴在扶梯上探头张望,结果被扶梯与楼板的夹角夹伤,经诊断为右下颌挫伤。
本案中,八佰伴商场已经在自动扶梯处设置了“小心碰头”的警示标志,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免责?浦东法院的法官认为,此举表明商场已尽到一定注意义务,但提示牌不是免责牌,对于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商场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小心碰头”的提示牌除了提醒警示作用外,没有任何防止碰撞的功能,因此判决商场承担40%的责任。
近年来,国内自动扶梯事故频发,后果令人触目惊心。法官当时在调查中发现,国内针对自动扶梯的行业规范规定,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根据这一规定,八佰伴商场自动扶梯上的所谓防碰挡板被检验为合格。
据此,法院向八佰伴商场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送了司法建议。收到建议书后,八佰伴商场对提示牌进行了整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专门回函告知,即将颁布施行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明确规定,自动扶梯必须在扶梯夹角内装有防碰挡板,防止乘客在交叉处发生碰撞。并表示,已组织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等单位制作了《电梯乘用安全儿童教育卡通片》,重点针对青少年儿童人群进行广泛宣传。
去年年底,浦东法院收到一大型超市的反馈信,表示已就班车问题积极整改。原来,一名顾客在乘坐超市提供的免费班车时,拉环突然断裂,顾客被狠狠摔伤。经调解,超市赔了医疗费和误工费。案子结了,法官却从中发现了问题:这家超市已连续发生3起类似事件,而事故一旦发生,又推诿责任。为此,法院专门发出司法建议,敦促超市改善车况、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从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到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浦东法院的建议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留任何死角。
有段时间,一些人利用支付宝信用卡通道非法套现,严重危害金融安全。2011年2月8日,支付宝宣布关闭信用卡充值通道。这与浦东法院的建议不无关系,金融庭法官在审理一起利用支付宝充值透支信用卡85万元的纠纷后,向涉诉银行及上海银监会发出了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复。
■尽职的“守望者”
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法官,不仅是社会正义的裁判者,也是发现隐患的守望者。
2010年世博会接近尾声时,浦东法院对各类世博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因世博工程建设所引发的建设工程、承揽、货物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纠纷占比达52.6%。
经过详细调查研究,浦东法院世博法庭总结出五大方面问题,并立即起草了一份司法建议。2010年9月7日,这份建议被送到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22天后,浦东法院收到了世博局的复函。
世博局表示,对司法建议的内容高度重视,时任上海市副市长杨雄、世博局局长洪浩专门就世博会参展者合同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了由世博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参展者合同纠纷协调处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商纠纷情况和趋势,并就重大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2011年4月30日,上海世博会各项撤展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6月,第一届全国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中,这份司法建议榜上有名。
被告人傅某使用本人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在并不实际就医的情况下到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配药,随后低价出售给药贩,从中牟利,骗取国家医保结算费用共计人民币40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这起案件暴露出有的医院在执行医保门诊代配药制度、就诊流程管理及内部医疗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有的医生无视诊疗常规,违背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存在不规范开药行为,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造成医保基金严重损失。为此,浦东法院向涉案的3家医院发送了司法建议书。
这些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法院建议,反馈意见中均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处理方案。这起案件所折射出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存着的问题还引起了时任上海市市长韩正的重视,他特别批示“市卫生局、监察局要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通报全市”。
这一案件的判决及司法建议的发送,推动了医疗机构及监管部门对利用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问题的全面整治,有效促进了医保基金安全的管理,因而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上海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上海精科,国内最大的科学仪器制造集团之一,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就是这家知名国企,却差点在知产保护上“栽跟头”,成都某公司抢注“精科”商标,诉请法院判决制止其使用“上海精科”简称。如果败诉,这家知名国企将面临困境。最终,浦东法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上海精科”和“精科”应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从1996年8月起,上海精科即开始将“上海精科”或“精科”作为企业名称的简称使用,但从未对此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不注意知识产权的权利监测。成都公司2001年8月注册“精科”商标到使用,上海精科竟从不知晓,因而一再错过维护权利的机会。这种情况,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非常不利。
判决后,法官建议上海精科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上海精科在向法官表示感谢的同时,还提交新制定的知产保护细则,征求法官的建议。
建议“提得好”还要“送得巧”
通讯员 王治国
访谈对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 洁
通讯员 王治国
访谈对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 洁
综治周刊:浦东法院司法建议在积极延伸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洁:司法建议是法院承担社会责任、延伸服务空间的形式之一。浦东法院近年来以做到三个“新”,即理念更新、制度更新、管理更新,积极推进司法建议工作,在全院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金融庭共发出司法建议16篇,审判白皮书1篇,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建言献策;刑庭对审理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弊病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企业提出建议,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知识产权庭针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中凸显的知产保护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帮助公司寻找到经营、管理制度的盲点与缺陷;民一庭以审判白皮书为载体,对全年医疗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作了情况统计通报;行政庭针对当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发布了司法审查白皮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综治周刊:浦东法院司法建议反馈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你们是怎样做到的?
曹洁:一直以来,浦东法院将“提得好、送得巧、听得进、办得成”作为衡量司法建议的标尺。司法建议提好了,还需要送,而送得巧恰恰是一种艺术。我们觉得,发送司法建议和制作司法建议同样重要。2011年,浦东法院在司法建议发送方式上加以探索,其中刑庭17份司法建议的反馈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我们从三方面推进司法建议发送工作,一是“建议前沟通、建议后跟踪”。发送建议前,承办人详细查阅卷宗,并就拟建议问题和被建议单位沟通,在司法建议发送后,密切跟踪,如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反馈,及时通过电话进行催告、询问整改措施情况。二是“借主管部门之力促落实”。三是“请进来、走出去”。实践中,多家被建议单位领导接到司法建议后,亲自登门调研,真诚接受法院的建议。“走”则体现在督促回访方面。刑庭针对医保诈骗案对上海3家医院发出司法建议,得到回复的半年后,承办人专程赴抄送的主管部门走访了解半年来的整改落实情况。因该案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引起群众、医院的重视,更引起时任市长韩正重视,特别批示“市卫生局、监察局要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通报全市”,上海的卫生、监察部门对该案涉及的问题在全市各级医院作了通报,相关医院积极整改落实,产生了叠加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治周刊:未来浦东法院对进一步推动司法建议工作有哪些设想?
曹洁:我们准备从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司法建议工作:
一是拓宽广度,推动司法建议的发展。坚持个案建议与类案建议相结合,做到既“对症下药”又“登高望远”,同时加大对审判白皮书的发放力度,争取在更多领域进行尝试与拓展,以期与司法建议的发展齐头并进。
二是挖掘深度,拓宽司法建议的素材。今后,我们将关注一些新类型、大要案,从调研中发现问题,进而转化为司法建议的基本材料。充分发挥案件的辐射效应,解决一起或一类案件的同时,为受文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提供法律建议。
三是提升“温度”,提高司法建议的反馈率。司法建议没有审判执行的刚性,只有经过大量沟通,才有可能形成司法建议良性互动的局面。今后,我们将尝试搭建与行业单位之间的司法建议沟通平台,与一些被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认真听取建议单位意见,就司法建议的内容加以修正、调整,以期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