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民一庭在调研分析2012年审结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在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中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体现在诊疗的缺陷、瑕疵及不规范医疗行为,部分医院内部管理存有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浦东新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为此向新区卫生局发送了司法建议:1、高度重视医疗安全质量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医疗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示整改。2、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能力与医疗水平。3、加强执业监管督促医德医风建设,促使医疗机构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文明执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针对上述建议新区卫生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就如何提高医疗质量和规范医疗行为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加强质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从源头遏制医患纠纷,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新区医疗质控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医疗监管,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医疗安全;三是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法律意识,充分尊重患者权益,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时,将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教务,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做好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