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院长 倪金龙
法周刊:倪院长,您好!从市区乘车到崇明,跨过长江隧桥,就感觉到这里与市区的明显不同。市区高楼林立,车流如织;这里水清天蓝,满眼绿色。
倪金龙:是的。崇明是上海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大多数。在上海长江隧桥贯通之前,崇明相对比较封闭,发展较缓慢。随着生态岛建设的定位、长江隧桥的贯通、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崇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我院既是生态岛建设的参与者,同时也是生态岛发展的守护者,要为生态岛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崇明法院工作主要面临两个考验:一是矛盾纠纷数量大幅上升,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040件,同比上升22.38%,上升幅度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第二。这一方面由于崇明大部分人口为农业人口,群众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正在觉醒之中;另一方面,长江隧桥贯通后,一些新的业态引进,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加。
二是化解纠纷难度加大,尤其是涉农涉地纠纷。随着城乡规划的完善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地价房价攀升,农村社会利益格局面临深刻调整,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呈现出案件类型新、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等特点。
法周刊:崇明法院服务和保障生态岛建设的切入点是什么?
倪金龙:司法为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探索:针对崇明地域广阔,交通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的现状,我院构建了“一乡一镇一法官,一箱一点一张网”的全覆盖巡回审判体系;针对涉农房地纠纷多发、调处难度大的情况,我院于2009年率全市法院之先成立了以审理农村房屋土地民事纠纷为主的专项审判庭,对此类纠纷实行集约化审理;针对农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维权意识欠缺的情况,我院将每年6月定为“送法下乡月”等等。
法周刊:崇明法院还有哪些其他特色工作?
倪金龙:为倾听民意、了解民需,将司法为民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我院一直在努力探索。自2011年开始,我院以“俯首听民意、规范促公正”为主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大代表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走进法庭,直接面对面与代表交流,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做法,更好地服务群众,拓展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首先,建立了内容翔实的代表名册,将全县人大代表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予以收集、登记。然后,按照片区划分,先后召开了一次在崇市人大代表和四次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专题汇报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巡回展出法制宣传版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性案件的公开庭审,听取他们对承办法官仪容仪表、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此外,还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院、庭领导信访接待和执行活动。
近年来,我院在原有的“一乡一镇一法官,一箱一点一张网”巡回审判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广度和深度。如针对横沙交通不便的现状,派驻专人在横沙审判点接待群众,负责接收诉状、法律咨询等,每周定期上岛巡回审判,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截至去年,各巡回审判点共接待来访831人次,开庭审判503件次,就地调处纠纷712件次,协助当地案外化解群体性纠纷907件次。
此外,我院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做好审判工作,尤其是“涉农”审判工作。在“涉农”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走村入户”原则,也就是要求承办法官深入实地勘察丈量土地,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到相关部门查阅底账资料,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确定合理调处方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2年上海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指数》中,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19%,位居全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