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会见了台湾地区审判主管机构(“最高法院”)庭长刘福来所率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交流团一行四人,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之事务分配、司法解释之事务运作及其法律效力,审判委员会之组成、职能、功能及与各审判庭之关系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司改办、审管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陪同会见。
8月23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会见了台湾地区审判主管机构(“最高法院”)庭长刘福来所率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交流团一行四人,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之事务分配、司法解释之事务运作及其法律效力,审判委员会之组成、职能、功能及与各审判庭之关系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司改办、审管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陪同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