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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卖假药骗老太 四人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2016-03-18 13:4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来自岑溪市的四名中年男女,流窜到梧州市区摆摊设点,将普通的草药吹嘘成吃了以后不用做透析的神药,四人分角色步步设套,专门诱心理防备较弱的老年人上当受骗。3月15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广裕、林月英(女)
  

        来自岑溪市的四名中年男女,流窜到梧州市区摆摊设点,将普通的草药吹嘘成吃了以后不用做透析的“神药”,四人分角色步步设套,专门诱心理防备较弱的老年人上当受骗。3月15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广裕、林月英(女)、陆福梅(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李伟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曾广裕、林月英、陆福梅、李伟新(与陆福梅系夫妻关系)四人经事前合谋,由曾广裕扮演卖草药的摊主,李伟新扮演医院医生、林月英及陆福梅负责扮演购买草药的群众或物色诈骗对象,以摆地摊卖草药并虚构草药疗效引诱他人高价购买草药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四人于2015年9月13日中午,到梧州市文澜路号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员工服务中心对开路段,分工配合,先后通过搭讪、忽悠、引诱的手段骗取年过七旬的被害人陈老太5100元。

  万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广裕、林月英、陆福梅、李伟新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合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曾广裕、林月英、陆福梅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罚,现仍不思悔改重新犯罪,对其均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之规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社会程度,万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四名被告人不务正业,为骗取钱财提前踩点物色诈骗对象,精心谋划,分工协作,组团诈骗,可谓煞费苦心。之所以让骗子屡屡得逞,正是抓住了老年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本案中的陈老太只是受骗人之一。借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神丹妙药”,要科学就医,看病一定要去正规医院,以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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