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0.5%交纳;
3、五十万元以上的,按0.1%加2000元。
四、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案件
按申请保全财产的金额照以下比例交纳:
一千元以下,每件交纳30元; 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按保全金额的1%加20元交纳; 超过十万元的,按保全金额的0.5%加520元交纳。
五、非诉案件
1、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2、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4、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
六、其它实际支出的诉讼费用按实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