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止审判泄密的对策
针对审判泄密的原因,我们应相应地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密意识,使有关人员“不愿为”。众所周知,事物的现象是由内因决定的,只有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使有关的领导和审判人员清楚地知道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使全体干警能够自觉抵制“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观念的侵蚀,自觉抵制“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形成一个保守审判秘密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警面对审判泄密现象而不愿为之。
(二)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各项保密制度,将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个人,使有关人员“不能为”。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保密规则,但我们仍要本着精益求精的宗旨,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达到进一步完善,并且按照各人岗位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要求。书记员有书记员的要求,法官有法官的要求,审判委员会成员有审判委员会成员的要求,行政工作人员有行政工作人员的要求,甚至计算机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也不例外。只有不断地完善各项制度,将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个人,才能使有关人员面对审判泄密现象而不能为之。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使有关人员“不敢为”。制度的制定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实施,不执行的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毫无实效可言。只有严格按照《法官法》、《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们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严格追究其责任,才能使有关人员面对审判泄密现象而不敢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