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实际上,还应该从一审强调起,一审中,绝大多数证人是不到庭的,都是靠侦查起诉阶段的笔录,如果证人之间说法不一致,往往会挑选有利于公诉的证言移交法院。被告人若对证言证词有意见,不能和证人在法庭当面对质。这会导致错误认定事实。
陈卫东:死刑案件纠错的关键环节在于侦查阶段,其次是一、二审要把好关,而不是寄希望于最高法院复核。统一是应该的,但中国那么大,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存在差异情有可原。比如,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贪官,在适用死刑上,标准应该不同。从这几年复核的情况来看,最高法院的复核改变了一些案件的死刑判决,避免了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适用死刑不统一的状况,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