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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辩护词

时间:2011-05-13 12:37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1、侦查机关违法办案

侦查机关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明知道龙鼎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是被告人,其有权支配公司资金;明知道控告人张波、李欣与龙鼎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却私刻龙鼎公司公章、编造材料、伪造金X签字,非法篡改龙鼎公司工商档案,仍然纵容张波等人的行为,接受控告,拘捕被告人,配合张波等人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涉案汇票不依法移送

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获了龙鼎公司的两张汇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涉嫌,汇票就是赃物,应当随案移送。可是,侦查机关并没有移送。该1800万元现在在哪里?是侦查机关占为己有了呢?还是公诉机关占为己有了呢?还是侦查机关或公诉机关转手送人了?本案未经开庭审理未经判决前,这些机关根据什么认定该笔资金的性质?有什么权利处置被告人的资产?案发时,该1800万元在龙鼎公司帐上,而公、检、法介入后至本案开庭审理前,该笔资金反倒脱离了龙鼎公司,这是对龙鼎公司、对被告人权利的公然侵犯。

3、公检法联合办案,违反程序公正

本案在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汕头市政法委多次把公检法三机关的人员召集起来,共同研究怎样才能给被告人定罪。就在开庭审判的当天,还有政法委的人在法庭上全程监督审判。政法委有什么权利插手具体案件?政法委为什么越权插手这样一起普通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这背后有没有腐败?有没有见不得人的交易?公检法应当依法独立办案,互相制约。尤其是法院更应当保持消极、中立的态度,公正裁判案件。现在,在政法委的操纵下,公检法三机关形成了流水作业。金平区法院参与了对被告人的侦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程序公正何在?

司法公正何在?

最后,我们恳请尊敬的合议庭法官能够顶住压力,秉公执法。不要让庄严的人民法院堕落成有钱有势者恣意妄为的工具,不要让法官的神圣职责演变成金钱和权势的帮凶。

辩护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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