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作案手段相对简单,呈现出多次作案、重复作案的特点。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开支、虚报冒领、收入不计账等手段进行贪污。
针对上述案件的发生,来自登封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建议是:“涉农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其拨付、使用要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理顺各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检察机关要以适当的方式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贯彻始终,确保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