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多数高院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人员调整、选拔、考核、招录工作,相关人员将有计划地逐步充实到位。”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除个别省份还在积极争取外,多数省已同意为高院增设审判庭机构,增加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人员编制,有的省还同意增加1至2名院领导职数或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数。
据了解,人员编制问题在河北、云南、河南、山东、广东、江西、山西、湖南、江苏、浙江、湖北、内蒙古、广西、吉林、安徽、福建、黑龙江、重庆18家高级法院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多数地区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解决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和必要装备,为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今年2月,肖扬在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求。
据了解,为解决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带来的经费不足问题,最高法院曾专门向各高院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的经费预算中,充分考虑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需要,增加刑事审判工作的各项经费预算。
“按通知要求,各高院及时进行了预算,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交了申请增加经费预算的报告,向当地省委、省政府反映经费和物资装备上的困难,争取支持。”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多数地区已将此项经费列入了省级财政预算,并已部分到位。
他说,在申报经费没有全部到位的地区,一些高院采取提前垫支、重点保障、逐步改善等措施,逐步为刑庭增加办案差旅费、办案用车、电脑等设备,为新增人员准备了办公、住宿用房,对审判法庭等审判设施进行配套完善和修缮改造等,基本保证了二审开庭工作需要。
规范二审开庭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目前,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没有完备的程序规则,涉及到各个部门的配合及各个诉讼环节的衔接等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对此,部分高院结合实际和死刑案件特点,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部分高院制定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实施细则》、《死刑二审案件审判管理制度》、《死刑二审案件庭审处置规范用语》、《死刑案件定罪量刑意见》等,对保证办案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从制度上保障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最高法院就已经着手有关司法解释的研究和制定。据悉,作为指导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重要司法文件———《关于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目前最高法院已与最高检察院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即将出台。这一司法解释将对死刑二审案件的开庭范围、庭审重点、审理期限和证人、鉴定人出庭等难点问题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