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示范片》目前也已完成后期制作,很快将下发各地法院试用。
另据透露,关于故意杀人、抢劫、毒品、故意伤害四种常见犯罪的死刑适用指导意见,经反复征求意见,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将很快下发执行。
公检法司将下发意见保障证人出庭
“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证人、鉴定人在两种情形下也应当出庭。”这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下发的会议纪要所作的规定。
纪要下发后,各高院尝试了积极的探索:有的高院与检察院协商制定《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阅卷时间及出庭等问题的有关规定》,与司法机关商定《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指定律师出庭问题的有关规定》等,为死刑二审案件顺利开庭打好了“地基”。
据悉,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反复与公、检、司三家协调和征求意见,起草了即将由四家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意见将就保障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问题,以及解决死刑犯集中关押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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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组成强大阵容
“死刑案件,关乎人命,质量惟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最高法院要着重抓好诉讼程序的完善,搞好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确保死刑核准权的统一行使。
他指出,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行动,是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是2006年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布局的重中之重。
据悉,为了逐步做到死刑核准与死刑二审开庭相分离,最高法院在原有两个刑事审判庭基础上新设立了三个刑事审判庭,这三个刑庭分地域负责死刑案件的复核工作。
“为确保复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最高法院从事死刑复核的法官素质和经验必须过硬。”业内人士如此评述。
这一说法得到了印证。“从事死刑复核工作的法官是从全国法院挑选出的政治素质较高、富有刑事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他们必须具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5年以上审判经验,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也是遴选的重要参考因素。”最高法院政治部有关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