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辩护指南 > 辩护词精选 >

刑事案件代理词

时间:2011-06-03 09:41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刑事案件代理词是指律师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代理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
  

刑事案件代理词是指律师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代理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上述规定是制作、发表刑事案件代理词的法律依据。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

(2)前言。写明代理律师代理该项诉讼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级、申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写明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写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正文

(1)代理意见。代理意见是刑事案件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代理词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明其代理意见:

第一,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运用充分、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相关知识论证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第三,从行为知识背景、心理等方面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向法官、陪审员阐述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2)结束语。结束语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通常应当写明以下两个观点: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

(2)代理词发表日期。

附:文书格式:

刑事代理词

前 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结束语

(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观点,即: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