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边控“持久战”奏效 促使台籍被执行人偿还多年前借款

时间:2015-07-07 17:2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历时四年、续控十三次的边控措施,近日,一台湾籍被执行人向法院指定账户汇入五万余元执行款,全额清偿了相关债务。至此,这起五年前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数年前,上海某商务咨询公司与台湾籍当事人陈某间的借款合同纠纷,
  

 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历时四年、续控十三次的边控措施,近日,一台湾籍被执行人向法院指定账户汇入五万余元执行款,全额清偿了相关债务。至此,这起五年前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数年前,上海某商务咨询公司与台湾籍当事人陈某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应归还商务咨询公司借款本金五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商务咨询公司遂于2010年11月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启动后,面对执行法官当面约谈与调查的要求,陈某常常‘玩消失’”,谈及案件被执行人,上海一中院执行局顾建清法官记忆犹新。
    为更好地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和公信力,上海一中院在穷尽相应执行措施调查陈某财产无果后,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于2011年1月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并扣留其有效证件。
    依照相关规定,每次实施边控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逾期后如需再继续边控,决定机关就得再行办理续控等手续。因陈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近四年时间里,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十余次至边检机关等部门办理相关续控手续,确保执行措施产生不间断“威慑”效果。
    期间,陈某曾以各种理由多次向法院提出要求撤销边控措施,但法院综合考虑陈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均未予同意。
    迫于该项执行措施所产生的长期不得出境的压力,被执行人陈某的活动空间受到极大压缩,迫使其不得不于近日向上海一中院指定账户汇入了五万余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终得实现。
    近年来,随着民众参与境外商务活动或出境游等需求的剧增,上海一中法院决定对有出境需求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在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力度,以增强执行威慑力,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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