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侵占罪与相似罪的区别
时间:2011-05-12 13:3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是法定刑较低的一 个罪名。在财产犯罪中,侵占罪因性质不如其他犯罪恶劣
在本案中,某甲捡拾他人的抛弃物拉回家中拒为己有,且在警察询问时不如实说明事实,拒不退还,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特征。但是某甲也应当明知他捡拾的 是犯罪分子抛弃的赃物,他的行为客观上为犯罪分子转移、窝藏了赃物,尽管他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而不是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但是刑法第312条并未限定 行为人窝藏、转移赃物的犯罪构成。那么,某甲的行为实际同时触犯了侵占罪和窝藏、转移赃物罪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从重。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但是法定刑高于窝藏、转移赃物罪,而窝藏、转移赃物罪虽然法定刑较低,但属于。从处刑轻重的角度来看,似乎应该按侵占罪定罪处罚。而侵占罪是自诉 案件,本案的几个“受害人”肯定不会来起诉某甲。那似乎只能定窝藏、转移赃物罪了。
从本案可以看出,区分侵占罪与窝藏、转移赃物罪的关键,应看行为人是否明知他所捡拾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如系明知,则应定为窝藏、转移赃物 罪。如行为人无法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则应认定为侵占罪。在上述案例中,如果盗窃铝合金条的犯罪分子因被他人发现抛弃赃物在先,某甲从此处路过时发现丢 弃在路边的编织袋,而拉回家,且在警察询问时不如实陈述事实,拒不退还,则应认定为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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