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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配好友家钥匙入户盗窃 女子一审获刑六个月

时间:2014-09-02 09:37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罗某因一时贪念,打起了盗窃好友家财物的主意。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6月的一天中午,罗某来到朋友莫某的租住屋内玩耍,在玩耍过程中,罗某偷拿了莫某的房门钥匙,并利用
  

  罗某因一时贪念,打起了盗窃好友家财物的主意。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6月的一天中午,罗某来到朋友莫某的租住屋内玩耍,在玩耍过程中,罗某偷拿了莫某的房门钥匙,并利用外出买菜之际偷配了一把。饭后二人一起出门便分开了,见莫某已走远,下午三点左右,罗某利用配好的钥匙开门进入莫某的租住屋内,偷走莫某现金1000元、一块金镶玉、一串手链、一块手表和六套衣服。案发后,被盗金镶玉、手链、手表和衣服被追回并返还莫某。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案发后被盗赃物被部分追回并返还给了莫某,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罗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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