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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落马官员:纪委刚“盯”上就收提醒短信

时间:2015-06-29 10:1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昨天上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巢湖市重点局原局长丁传圣涉嫌受贿一案。当天的庭审,情节跌宕起伏。原来,合肥市纪委在对丁传圣展开调查后,有人曾悄悄给他发了短信透露消息。预感到自己或将出事,丁传圣陆续退还了10名行贿人229万元贿金。更
  

 昨天上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巢湖市重点局原局长丁传圣涉嫌受贿一案。当天的庭审,情节跌宕起伏。原来,合肥市纪委在对丁传圣展开调查后,有人曾悄悄给他发了短信透露消息。预感到自己或将出事,丁传圣陆续退还了10名行贿人229万元贿金。更具爆炸性的信息是,丁传圣在归案后曾一口气检举了两名官员。经纪检部门查证,丁传圣举报的情况属实,已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有望获减轻处罚。因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现场]老父携拐杖听儿受审

  昨天上午9点,合肥中院最大的法庭内座无虚席。原来,当天有多家单位的员工前来旁听,接受一场生动的廉政教育。

  在旁听席前排,坐着两排人,他们都是丁传圣的亲人。其中,一位衣着朴素六旬老人,格外引人瞩目。记者了解到,这位老人是丁传圣的父亲,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由于腿有残疾,老人出行不便,只能随身携带一根拐杖。说起丁传圣,很多亲人摇头叹息,不时落泪。

  9点2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在法警的看护下,丁传圣走入法庭内。他的个头不高,步履平缓,扭头朝旁听席看了一眼,随后在被告席前站立,开始接受审判。

  整个庭审持续了约2个小时。其间,丁传圣的话不多。不过,在庭审结束时,他当庭深深忏悔,直言对不起老父亲的抚养和家人的支持,数度哽咽落泪。

  获悉自己被调查他赶忙退贿金

  庭审中,丁传圣的一番话让人吃了一惊。

  原来,去年7月份,合肥市纪委接到了匿名举报。随即,纪委对丁传圣的违法犯罪情况展开了调查。可是,当年7月底,有人曾给丁传圣发了一条短信,“说合肥市纪委已经在调查我”。得知这个消息后,丁传圣陆续退还了王某某等10人共计229万元。

  丁传圣说,归案之前,他曾接到巢湖市委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要求他去办案点配合组织审查。当时,他已经预感到自己的问题已经彻底暴露。为此,他曾向家人做了交代,并告诉司机,“这次去,肯定是不会回来了”。

  案发后,丁传圣家人退还赃款70万元。

  检举两名官员涉案金额超百万

  记者了解到,丁传圣有望获得减轻处罚。因为,他已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庭审中,检方出具的证据表明,丁传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检举了两名官员涉嫌贪腐的线索。随即,经纪检部门查证属实。

  安徽商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证实,两名被检举官员之中,一人是县级巢湖市建设系统的官员,目前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初步调查的涉案金额达一百多万元;另一人是合肥市建设系统的官员,目前仍处于“双规”阶段,而其涉案金额可能比丁传圣还多很多。

  巧合的是,6月19日,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许有刚(正处级)。初步查明,许在任巢湖市大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资质申报、工程款支付、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目前,对于丁传圣与许有刚的案件之间是否有关联,纪检部门并未透露。

  [争议]过节收礼是不是受贿?

  对于12笔犯罪事实的指控,辩护人安徽徽航律师事务所吴凯律师认为,有部分事实不能认定为受贿。其中,双方分歧较大的是对第9起事实性质的认定。

  检方认定,2012年中秋节至2014年端午节,丁传圣非法收受广厦建设集团宋某某3万元,为其承接巢湖市滨湖景城西区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辩护人认为,宋某某是在逢年过节期间向丁传圣送礼的,“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是礼节性的,是一种祝福”。辩护人说,在此期间,宋某某并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只是一种感情投资”。对此,公诉人反驳称,宋某某向丁传圣送礼,数额达3万元,并不是一般的人情往来。这种感情投资,“是要有回报的”,而双方对此都是心知肚明的,“宋某某为何不送给别人,却单单送给丁传圣?如果是单纯的礼节往来,是不符合常理的。”

  主动交代是否是自首?

  庭审中,检方提供了合肥市纪委出具的一份有关丁传圣归案经过的材料。合肥市纪委表示,去年9月9日,纪委通知丁传圣到办案点配合调查。不久,丁传圣顺利归案,不仅交代了纪委已经掌握的1起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多起犯罪事实。

  那么,丁传圣的这番举动能否认定为自首呢?辩护人认为,丁传圣是在办案机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办案点的,且主动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不过,公诉人认为,在丁传圣归案前,纪委已经展开调查,“不能认定为自首”。

  [指控]涉嫌受贿340多万元

  检方指控,2012年初至2014年初,丁传圣在担任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承接其主管项目的王某某、尹某某等15人共计34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

  记者注意到,根据检方指控,丁传圣共有12笔犯罪事实。其中,有7起是为了帮助行贿人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有3起是帮助行贿人在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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